(湖北日报3月8日报道)“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并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住鄂全国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刘惠好说,她为此感到特别振奋,这次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了提案“关于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提案,呼吁让农户能够获得价格合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刘惠好说,数字普惠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时空限制,大幅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近年来,我国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网商平台、大数据企业等各类机构纷纷介入这一领域,创新开发了丰富的涉农服务与产品,在服务“三农”、精准扶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惠好说,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我们可以这样做——完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为主导,联合网商、大数据企业等运营商建立涉农基础数据平台,整合散落在各个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上的信用数据,在确保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实施基础数据共享。
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科技投入,设计有针对性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应将数字金融应用场景加快下沉延伸至农村地区;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为数字乡村“新基建”提供中长期、低利息信贷支持;鼓励中小金融机构与网商平台、数据科技公司等外部公司进行合作,合力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优化数字普惠金融生态环境,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宣传与教育,提高农村居民金融素养;运用网络、自媒体、线上线下宣讲培训等各种方式,搭建数字金融教育平台。
加强数字普惠金融监管规则设计,提高数字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注重个人信息保护,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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