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喜参加“省委双月座谈会”并作主体发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6浏览次数:159

2014年6月13日,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副书记张昌尔主持召开今年省委第三次党外人士双月座谈会,通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有关情况,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岱梨,副省长、民盟省委会主委郭生练,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主委、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省委会主委、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中南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省青联副主席、致公党省委会主委张柏青,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主委、湖北省科协副主席田玉科等领导出席座谈会。

省农业厅介绍了我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情况。吕忠梅、王红玲、钟国伟、王飞、赵霞、郑家喜等10位代表,分别就农业生态保护、土地确权登记、农业机械推广、中心村建设、土地流转、新型主体培育等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其中,我校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校九三社员主委郑家喜教授代表九三学社省委员会,就“如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了发言。他说:我省近几年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快,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农业生产力上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但总体而言还处在起步阶段,所占比重不高,单个实力不强,农民老龄化、生产兼业化、土地经营零碎化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问题还不少。如:新型经营主体普遍规模较小,发育不足,带动能力不强;自身运行不够规范,甚至存在“空壳”、“冒牌”现象,有的享受了扶持政策但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此外,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缺乏法人地位、缺乏社会认知,政策支持不足,尚未形成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体系。而且,一些地方盲目推进,重数量轻质量,甚至不顾农民意愿强行集中土地,搞简单的“垒大户”,给农村稳定埋下隐患。他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建议:一是正确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发展,种养业生产环节适宜采取家庭经营方式,培育的重点应该是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户;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环节适宜采用合作经营方式,培育的重点应该是农民合作社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加工、物流环节适宜采取公司制经营,重点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改变过去一家一户分散的经营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引导土地要素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把家庭农场列为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在设施农业、农田水利、农机购置、高产创建和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土地整理以及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在家庭农场实施,切实改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条件。四是强化金融支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建立自上而下的政策激励机制和监管奖惩办法,推动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对接。五是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六是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在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新型农民的职业教育制度。七是强化科技支持与产销对接。鼓励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合作,共建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基地,促进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

认真听取发言后,张昌尔充分肯定大家调研深入、准备充分,所提建议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省农村改革,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充分吸纳,把大家的真知灼见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决策。

张昌尔强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根本动力在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近些年我省农业农村快速发展,得益于改革创新,构建了粮食生产、主要农产品、农民增收、农产品加工、新农村建设、农村产权改革、农村群众工作等新优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点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积极引导、大力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加快农地确权登记试点,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立足点在于打造农业发展新优势,要在现代农业创新发展上先人一步,率先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农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经济效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关键点在于抓落实,要加快政府涉农职能转变,强化规划引领、典型示范,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以只争朝夕、抓铁留痕的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