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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9-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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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贾春旺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